关于教职工提交2022年科研成果的通知

时间:2022-11-21    来源:电力学院   

    

关于教职工提交2022年科研成果的通知

各部门:

为做好学校2022年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,提升2022年科技年报统计工作的准确性、及时性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就学校教职工提交2022年科研成果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成果时限: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

二、提交时间

 1.第一次时间:2022年11月26-28日 (提交2022年1月1日以来的科研成果,及2021年度遗留成果);

 2.第二次时间:2023年2月8-9日 (提交2022年尚未提交的科研成果)。

三、成果类型:包含CN期刊论文、专利/软著、专著/教材、纵横向课题结项成果、教科研成果奖共五大类。

四、成果署名:学院名称。

五、具体要求

 1.材料要求。由部门统一提供成果原件、复印件及汇总表(见电子汇总模板)。另外,CN期刊论文、专著/教材,还需同时提供与原件一致的“word电子版本”(有PDF版本的请提前完成转化)。

注意:1)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皮、论文所在目录、正文所在页;

   2)电子汇总表中,论文、专利/软著、专著/教材均要求提供“含有本人成果页面”的准确检索网址;

   3)部门提供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(加盖部门公章)。

 2.封装要求。所有纸质材料(原件+复印件)要求单个老师单个档案袋,封面写清楚教师姓名、单位、材料内容及件数,方便查验。

 3.不重复录入。我校多人参与“一个项目或论文等”的,仅由“主持人或第一作者”所在部门统计一次,在“参与栏”列出其他作者即可。

 4.检索网站。仅限“知网”、“万方”、“维普”。

 5.补录要求。仅限2021年度未能及时提供原件或无法检索到的遗留科研成果。

 6.查验要求。要求各单位科研联络人员,认真检查核对待提交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,确保不出现漏登、错登及二次提交(往年已报)情况,原件与汇总版顺序一致。在提交时间内,预约办理,当面查验。

联系人:陈老师,联系电话:0371-62111936。

教务科研处

2022年11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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