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知

时间:2021-12-02    来源:电力学院   

    

关于组织申报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通知

各教学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,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,根据《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办法》(郑电职院【202194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,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具有原创性,在理论和实践上有突破,教育理念先进,符合教育发展规律、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的成果;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,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,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;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价值,取得较高认同度,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。

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、研究报告、教材、论文、著作及视频影音等。

已获校级或以上级别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,原则上不再申报本次评奖。如果获奖项目近两年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、取得重大成绩的,可以再次申报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  (一)成果主要完成人

1.申请教学成果奖的个人应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学风、教风,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,为人师表。

2.申请教学成果奖的个人,应当为主持和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者。

(二)成果主要完成单位

申请教学成果奖的单位,应当为派员主持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提供主要物质技术条件的保障者。教学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,可联合申请。校外单位实际参与教学成果的,可列入申报书,并注明具体工作及成效。

三、奖项设置

特等奖3项、一等奖5项、二等奖7项,坚持标准、质量第一、宁缺毋滥,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。每个奖项要求具体见《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办法》(郑电职院〔202194号)第四条。

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从本次获奖成果中择优推荐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1.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填写《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》,提交教学成果报告、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规定的其他材料,经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。

2.教务科研处对申请资格和材料进行核查,并在学校网站上将所有申请教学成果奖的项目、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日。

3.对经公示无异议,以及异议已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成果,由教务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
4.教务科研处负责教学成果奖的评审,确定获奖项目与奖励等级。校长办公会对专家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。审定通过的获奖项目,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日。

三、报送材料及要求

申报以纸质材料的方式报送,包括:

1、《2021年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》(附件1

2、项目研究成果主件(研究主体报告、教材、专著样书一本或一套,研究主体报告不能以“反映成果的总结”或“课题结项报告”替代)。

3、成果推荐工作小结,由所在系部负责提供。

4、《2021年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推荐成果汇总表》

纸质材料申报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送。申报材料请参照以上材料清单,按照“一项一档”方式整理(一式三份,档案袋上注明单位、姓名、电话等基本信息),并将相应的电子版内容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。请将纸质材料于12612:00之前送至教务科研一处,逾期不再在受理相关申报材料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杨春暖

联系电话:15938751049

电子邮箱:1638639850@qq.com

 教务科研处

2021.12.2

附件:

2021年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学成果申报书.pdf



联系我们

地 址:河南郑州新区商都大街东段1933号     

电 话:0371-62111111 62111112

友情链接

版权所有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    豫ICP备14029502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