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须知
一、招生专业、学制及招生对象
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(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)。具体如下:
专业名称  | 学制  | 招生对象  | 学费 (元/年)  | 
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供用电技术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新能源发电技术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电气自动化技术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机电一体化技术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模具设计与制造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数控技术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建筑工程技术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工程造价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市场营销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会计电算化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物流管理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电子商务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会计与审计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航空服务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商务英语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计算机应用技术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通信技术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应用电子技术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动漫设计与制作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环境艺术设计  | 3  | 高中文理科考生 中职类考生  | 6600  | 
二、报名时间及办法
1、报名办法
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。报名流程:登陆学院网站→阅读报名须知→考生注册 → 考生报名 → 填写报名表信息→ 提交报名表 →学院审核 → 报名工作结束。
2、报名时间及方式
(1)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,请于2015年3月10日至4月10日登陆网站(http://www.zzdl.com)通过“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”进行报名。逾期报名系统自动关闭,停止报名。
(2)考生也可携带身份证、高考考生号和报名序号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。时间是2015年3月10日至4月10日。
(3)考生也可在持有学院招生工作证的外派招生老师处报名。
3、填报专业志愿
考生可选报1-2个专业志愿。
4、领取准考证
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,于2015年4月11日前公示参加选拔考核的考生名单,公示网址是:http://www.zzdl.com。考生于2015年4月11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。
三、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
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。考核科目由文化基础考试和技能测试(职业适应性测试)组成,考核地点设在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。
1、文化基础综合考核
文化基础综合考核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英语,三科各150分,总分450分。考核时间为2015年4月12日上午9:00~11:00。
2、技能测试(职业适应性测试)考核
技能测试(职业适应性测试)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,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、创新思辨能力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、实际操作能力等,总分300分。
3、技能加分。
(1)凡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下列奖项的考生,获得附加分奖励资格:
①中职阶段获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或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者,可加50分。
②中职阶段获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或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者,可加30分。
③中职阶段获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或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者,可加20分。
(2)凡符合上述技能加分政策的考生,须在4月11日来校报名时,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(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,原件审验后退回)、加分申请,交予我院招生办公室,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,并经公示后,方可享受加分。考生本人应本着“诚信”的原则,参加此次考试,提供材料必须真实。如有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。
4、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,由学院组织录取。考生被录取后,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。通过单招考试入校的学生,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。未被录取的考生,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考。
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