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六章第三十九条,《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之规定,经学校研究决定,拟对以下10名在学信网已注册学籍且未参加学习、未交学费,电话联系自动放弃学籍的学生学籍进行注销,特此公示。
公示期间如有疑问,请联系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诉;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诉者,视为同意我校按有关规定做出的注销学籍处理决定。
公示时间:2025年7月1日—2025年7月7日。
联系电话:0371-63366910
附件: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拟取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生名单。